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红寺堡: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12-20 08: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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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新庄集乡白墩村党支部书记南海龙,在村级项目验收、扶贫产业验收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1月,南海龙在验收白墩村七条生产路过程中,仅简单走走看看后就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意见,未及时发现施工方偷工减料。2019年1月,该村村监会主任实地复验时发现施工方采用石板不符合工程要求,南海龙又以生产桥质量没有问题为由未及时进行整改。另,2019年5月,南海龙在对2019年第一轮扶贫产业进行验收时,发现村民陈某某、张某某养殖数量未达到验收标准,仍签字予以验收通过。2019年11月,南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庄集乡柳树台村四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问题。2009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禹新权先后在其妻子、二儿媳名下虚报冒领粮食直补、综合农资补贴等共计9442.86元;时任村委会主任禹恩广在其本人和妻子名下虚报冒领粮食直补、综合农资补贴等3562.27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者哈三在其妻子名下虚报冒领粮食直补、综合农资补贴等4371.66元;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会计秦志亮先后在其本人、妻子名下虚报冒领粮食直补、综合农资补贴等共计7885.31元。2019年11月,禹新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禹恩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者哈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秦志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违纪资金全部予以收缴。

  3.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王鹏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王鹏经办某住宅小区9号住宅楼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在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五方责任单位均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签署验收、审核、监督结论意见的情况下予以验收备案,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王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红寺堡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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